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申报工作,推动引才引智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我省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围绕服务我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 “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企业、院所、高校。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我省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整合
(一)国家级项目。
1.整合原外专局经济技术专家司和教科文卫专家司等单位组织实施的相关外国专家引进项目,设立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原“首席科学家项目”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人才引进计划” “‘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项目”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培育项目” “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 “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海外名师项目” “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等均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组织实施。
2.有效期内的“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含“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须按要求填报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对申报的本年度引进计划将予以重点支持。引智基地开展专家引进、技术培训等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任务的,可申请引智成果推广经费支持(引智成果推广经费须单独申报,专款专用)。“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3.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以内的“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111计划2.0”等,继续滚动支持,须按要求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经费需求。“推进计划”和“111计划”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省级项目。
将原省级常规项目并入“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其中申请经费超过30万元的项目在项目评审时需进行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类别
(一)国家级项目。
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1.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2.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3.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4.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二)省级项目。
1.“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项目
“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重点围绕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现代工业、农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基础研究、基础应用研究水平等,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规模发展的外籍高层次专家或专家团队、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引进的外国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引进后项目专家2019年在川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周,如为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2019年在川工作时间不少于1周,团队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周。
2.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须重点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资助项目单位推广应用引智成果,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聘请外国专家、国外新品种引进、扩繁、试验转化、技术培训、国内种(苗)调配等。
引智成果是指通过开展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管理方法等。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在四川境内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建立财务规章制度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
(二)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五、申报方式、要求及材料
(一)申报方式。
1.所有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至2019年3月15日,超过期限系统将关闭。请项目单位尽早完成网上填报,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等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归口管理部门”)在3月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审核。
2.国家级项目申报:在项目申报时,“资助类型”选择“国家资助”。
3.省级项目申报:在项目申报时,“资助类型”选择“省级资助”,参照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战略科技发展类、产业技术创新类、社会与生态建设类、农业与乡村振兴类四个领域分别进行申报。其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在申报时需选择“申请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经费”,并在汇总表中备注;“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项目不能选择此项。
(二)申报要求。
1.各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各项目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2.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外专引智工作,及时与当地人社(外专)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尤其是网上审核相关工作,保证项目申报推荐顺利完成。
3.项目单位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的,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4.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专家与项目单位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5.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6.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三)申报材料。
各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请提供以下材料:《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国家级)申报汇总表》(附件1)、《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省级)申报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缺少签章或附表不全的,项目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六、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5日。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
罗 成 电话:028-86713831
李庆洪 电话:028-86720583
陈 钢 电话:028-86723271
电子邮件:sicaiep@163.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省科技厅310室
邮政编码: 610016
附件:1.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国家级)申报汇总表
2.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省级)申报汇总表
uploadfile/2019/0213/20190213021455734.doc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申报工作,推动引才引智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我省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围绕服务我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 “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企业、院所、高校。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我省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整合
(一)国家级项目。
1.整合原外专局经济技术专家司和教科文卫专家司等单位组织实施的相关外国专家引进项目,设立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原“首席科学家项目”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人才引进计划” “‘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项目”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培育项目” “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 “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海外名师项目” “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等均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组织实施。
2.有效期内的“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含“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须按要求填报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对申报的本年度引进计划将予以重点支持。引智基地开展专家引进、技术培训等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任务的,可申请引智成果推广经费支持(引智成果推广经费须单独申报,专款专用)。“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3.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以内的“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111计划2.0”等,继续滚动支持,须按要求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经费需求。“推进计划”和“111计划”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省级项目。
将原省级常规项目并入“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其中申请经费超过30万元的项目在项目评审时需进行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类别
(一)国家级项目。
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1.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2.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3.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4.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二)省级项目。
1.“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项目
“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重点围绕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现代工业、农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基础研究、基础应用研究水平等,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规模发展的外籍高层次专家或专家团队、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引进的外国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引进后项目专家2019年在川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周,如为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2019年在川工作时间不少于1周,团队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周。
2.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须重点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资助项目单位推广应用引智成果,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聘请外国专家、国外新品种引进、扩繁、试验转化、技术培训、国内种(苗)调配等。
引智成果是指通过开展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管理方法等。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在四川境内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建立财务规章制度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
(二)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五、申报方式、要求及材料
(一)申报方式。
1.所有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至2019年3月15日,超过期限系统将关闭。请项目单位尽早完成网上填报,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等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归口管理部门”)在3月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审核。
2.国家级项目申报:在项目申报时,“资助类型”选择“国家资助”。
3.省级项目申报:在项目申报时,“资助类型”选择“省级资助”,参照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战略科技发展类、产业技术创新类、社会与生态建设类、农业与乡村振兴类四个领域分别进行申报。其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在申报时需选择“申请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经费”,并在汇总表中备注;“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项目不能选择此项。
(二)申报要求。
1.各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各项目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2.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外专引智工作,及时与当地人社(外专)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尤其是网上审核相关工作,保证项目申报推荐顺利完成。
3.项目单位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的,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4.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专家与项目单位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5.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6.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三)申报材料。
各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请提供以下材料:《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国家级)申报汇总表》(附件1)、《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省级)申报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缺少签章或附表不全的,项目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六、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5日。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
罗 成 电话:028-86713831
李庆洪 电话:028-86720583
陈 钢 电话:028-86723271
电子邮件:sicaiep@163.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省科技厅310室
邮政编码: 610016
附件:1.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国家级)申报汇总表
2.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省级)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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